河长制还好在担任河长的都是属地一把手。这样就使得对河道的治理变成了党委的任务,谁都不会轻易去触碰这条红线。否则就等于逆了党委书记的龙鳞,在太岁头上动土,党委书记自然不会轻饶。这对于官僚体系和社会上那些阻碍河道治理的势力来说是一个警示,使他们会忌惮相关部门的执法,进而收敛自己的行为。各部门的管理边界在河长制下就会变得相对模糊,一改过去部门相互扯皮拉筋状态,共同向同级河长负责,联合行动、联动执法。这样可以很好地应对新出现的和变化了的治理事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环保河长制考核管理办法
河湖管理保护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各类事件、部件,上下游、左右岸、多层级、多区域和不同行业。如何集中掌握河湖所有数据、如何完善河长巡查制度、如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等,都是新形势下的新问题新挑战。河长制主要监测系统架构:本方案将现场检测和实时在线监测相结合,通过信息化系统和应用终端,助力有关部门和企业及时、准确地掌握河道水质信息,以及为预警预报重大流域性水质污染事故,监管污染物排放,以及监督总量控制制度落实等提供帮助。曲靖县区河长制考核标准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了相关的考核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并在每季度进行一次绩效考核。
河长制的基本原则:(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推行河长制的立足点。当前我国水安全呈现出新老问题交织的严峻形势,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问题愈加突出。推行河长制,要将保护和修复河湖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位置,坚守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两条底线,将生态作为主旋律,将绿色作为主色调,统筹解决河湖管理中存在的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问题,促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2)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是科学发展的理念要求,顺应自然是科学发展的决策原则,保护自然是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要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穿到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全过程,为生态「留白」,给河湖「种绿」。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对等互惠的思想,始终以平视的眼光、敬重的姿态考量人与水的关系,认真衡量水的自然规律,秉持保护水环境和水生态系统的准则,主动遵循,积极契合,使河湖开发利用能和自然相互惠益、相互和谐。
河长制的历史悠久,枝繁叶茂。其起源可以追溯到黄河堤防的建设,具体包括堰长、沟长、渠长、斗门长等职位,涵盖了江河的防洪防汛、运河灌溉和城市水利工程的管理。在古代水利工程管理中,河长制在保障江河的安全、水资源管理和水权维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河长制在水文明方面留下了深刻印记。通过研究唐代、北宋、金代关于河长制的制度设计、管理规定和价值取向,我们可以解读这一制度的连贯性,展现水文明的丰富背景。自唐代的“渠斗长制”到北宋的“河堤使制”,再到金代的“河长制”,历史的变迁和朝代的更迭不断发生,而“河长制”的延续、传承和积淀则没有改变,不只是在名称上一致,而且在顶层设计、制度内涵和价值取向上也表现出了连续性。[河长制」将推动水利和环保工作更好合作。
村级“河长”职责:1、负麦协助社区级河长开展本村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水环境治理工作;落实本村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长效管理和日常监管措施;2、负责定期向镇级“河长”上报河道治理工作进展,积极落实镇级“河长”部署、督办的各项任务;3、负责动员沿河村民参与护河、爱河活动;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水环境治理工作效率,积极发挥上下联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和人们参与力量,及时掌握我镇水域脏、乱、差现象,切实推进全镇“河长制工作实施”,特制定制度。推行河长制,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战略,也是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举措。楚雄乡镇河长制考核评估
河长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一个相互监督的机制,确保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进行有效的考核。环保河长制考核管理办法
河长制考核内容:“河长制”管理主要考核河道断面水质、管理机制和综合整治措施三大类指标,其中河道断面水质指标根据不同考核要求实行不同考核标准,2009年河道考核标准为:河水不发生黑臭现象,未批准不得随意设立拦河坝;河面无飘浮物,河道无岸脚垃圾;水质考核指标不恶化。
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全区范围内深化完善“河长制”管理工作,是我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保优先战略,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各街道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本辖区环境质量工作职责,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街道主要领导担任河长,负责本片区“河长制”管理工作的指挥、协调、督促、检查和验收,以及协调解决“河长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2、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水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应树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的工作目标。 环保河长制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