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论证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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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论证企业商机

严格技术审查。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水资源论证报告作为受理审查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必备要件,严把水资源论证质量关,对未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或论证内容明显存在重大缺陷的,不予受理取水许可申请。要把水资源管控指标作为刚性约束,对建设项目取用水与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江河水量分配指标、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管控指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定额等指标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对其真实性、科学性负责,作为审批取水许可申请的重要依据。对水资源论证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不得批准取水许可。面上的大多比较虚,水量大部分属于估算型。甘孜取水水资源论证评估报告

我是一名基础水资源管理工作者,在工作中发现有个别取水户存在违法取水行为,但是取水量较少,*有一千立方米每年。已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完成了取水许可发证。是否还需要处二万元以上罚款?我想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中涉及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句话的三个行为是并列可选择的,还是同时都要执行的?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以制止对公共利益的进一步侵害或者减轻其侵害程度。在采取上述两项行政处理措施的同时,还应当对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水资源禀赋、气象水文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地域差异很大,不少地方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关于水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和其他规定。甘孜取水水资源论证评估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工业、农业、能源等需要进行水资源配置的专项规划。

某个供水公司发有取水许可证,它的供水对象是工业企业,我要咨询的问题是:这一类的工业企业取水是否需要进行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并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申请批复后是否需要发证。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供水公司与工业企业之间属于供用水关系,应当由供水公司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而工业企业不属于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申请。

国家有关法规对地下水取水许可作出明确规定:《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令第46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一)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二)在取水许可总量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控制总量的地区增加取水量的;(三)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五)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关于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明确规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已严重超采的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山东省属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禁止高耗水行业使用地下水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法规要求。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决策部署。

1.需水预测的合理性问题需水预测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总量方式,一种是增量方式,分别计算存量需水和新增需水,二者之和即为总需水量。规划水平年需水量=现状年需水量-节水潜力+规划新增需水量推荐采用增量方式进行城市与区域的需水预测,可用总量方式复核。2.规划区域其他区域共用水源的问题很多规划区的供水都依托于所在行政区的供水系统,与规划区外的其他区域共用一个或多个取水水源。在这种情形下,规划区的水资源配置方案应服从区域整体的水资源配置格局。3.规划区退水与其他区域退水的积累影响问题规划区的退水水域往往需要接纳除规划区外其他水域的退水,即规划区和其他水域的退水排入同一水功能区。当规划退水方案不能满足水功能区管理要求时,需要采取有效的截污减排措施或调整规划布局和规模,确保区域协调发展。结合案例讲解水资源论证(评价)报告编制实务及评审原则、标准和深度。甘孜取水水资源论证评估报告

对建设项目取用水是否符合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是否满足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要求、是否符合水量分配指标。甘孜取水水资源论证评估报告

1、从政策角度来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管理的法律依据是《水污染防治法》第五章和《水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自然保护区划定和管理的法律依据是《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二条和《自然保护区条例》。某一区域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和划定为自然保护区,在法律法规层面不是必然的互斥关系。汉江湿地自然保护区是以朱鹮及其它珍稀水禽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从功能定位上与“引江济渭工程”建设调水水源、加强水源保护的目标不构成必然的***。2、从管理角度来看:河流、湖泊以及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与湿地是不同概念。目前,我国国家层面尚无法律法规对湿地定义及范围进行界定。《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提出,湿地是某种独特植物区系和动物区系,特别是水禽赖以存活的生境。黄金峡水库是重要的水利工程,库区是河道的组成部分,水利部门依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因此,地方人民**欲将黄金峡水库划定为湿地自然保护区,应充分考虑划定行为对饮用水水源工程设施建设运行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如将工程设施所在区域划入**区,将导致工程设施难以建设和运行,影响供水安全。甘孜取水水资源论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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