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产品在临床试验时应包含哪些临床部位?可参考《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临床部位通常包括胸部、腹部、骨与软组织、胃肠道造影、主动脉血管造影、脏器血管造影、冠状动脉造影。行政相对人应根据产品预期用途选择适用的部位进行临床试验。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用了新的设计结构,用于新的临床部位,是否需要进行动物实验?动物实验是否需要设对照组?动物实验主要为产品设计定型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为医疗器械能否进入临床研究阶段提供依据,实现对临床受试者的保护。若产品采用新的作用机理、工作原理、结构设计、应用方法(如手术操作)、改进某方面性能等,行政相对人应针对产品创新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并对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进行验证和/或确认,同时参照风险管理判定原则确认是否开展动物实验。例如: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用了新的结构设计、改进了性能,或采用了新的功能(如点阵扫描)、用于新的临床用途当台架性能试验研究不足以判定产品的基本安全性时,应当在临床试验之前开展动物实验。动物实验不要求必须设置对照组。医疗器械CRO服务内容基本涵盖了产品临床前研究、小规模试生产、临床试验、注册申报和上市后生产五个环节。合肥医疗器械大批量生产
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注册193个医疗器械产品公告(2022年6月)(2022年第56号)2022年6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193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39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6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25个,港澳台医疗器械产品3个(具体产品见附件)。特此通告。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符合性技术指南的通告(2022年第29号)为构建科学的医疗器械监管体系,加快与国际接轨,2020年3月,我国等同转化IMDRF第三版《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以下简称《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是基于通用风险提炼出的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注册申请人应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将《基本原则》要求融入医疗器械的研发和生产过程中,在质量管理体系的控制下,形成相应的符合性证据,注册时作为证明产品安全有效的申报资料提交。为进一步指导注册申请人科学合理地运用《基本原则》进行产品研发和注册申报,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基于当前认知水平和审评工作实际情况,组织编写了《<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符合性技术指南》,现予发布。特此通告。上海三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合作的行业生态:覆盖科研+检测+临床动物研究的资源体系 。
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产品应如何参考YY/T0308《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中的剪切黏度、特性黏数、重均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系数有关要求?行政相对人需对YY/T0308中的剪切黏度、特性黏数、重均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系数对申报产品的适用性进行分析,对申报产品不适用或可能无法在终产品中测定的指标要求,需在产品研究资料中提供未经交联处理的中间品相关性能的质控资料。软性角膜接触镜产品若采用以改善光学成像为目的的非球面光学设计,需提交哪些技术资料?软性角膜接触镜产品若采用以改善光学成像为目的的非球面光学设计,建议提交以下相关技术资料。(1)非球面的光学设计及工作原理。第二章无源医疗器械产品技术共性问题(2)实现非球面设计生产技术的完整描述。(3)经过验证的该非球面设计的检验方法及相应的检验结果。(4)若说明书中宣称产品的非球面设计可以改善光学成像效果,需提交可改善光学成像效果的研究资料,并明确相应性能指标及确定依据。
什么是医疗器械CRO?CRO(ContractResearchOrganization,CRO,合同研究组织)是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业、医疗机构、中小医药医疗器械研发企业、甚至各种**基金等机构在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学术或商业的第三方机构(一般是企业形式)。医疗器械CRO指接受医疗器械研发生产企业或者组织的委托,**委托方负责实施医疗器械上市过程中全部或部分的研发与医学试验,以获取商业性报酬的第三方组织。CRO机构通常由熟悉药械研发过程和注册法律法规的专业化人才组成,具备规范的服务流程,在一定区域内拥有合作网络,可以帮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降低研发投入、缩短研发周期、提高研发效率,降低研发失败的风险,加快上市审批流程。医疗器械CRO服务内容有哪些?医疗器械整体可以外包的服务,基本涵盖了产品临床前研究、小规模试生产、临床试验、注册申报和上市后生产五个环节。服务商根据需求的不同环节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主要包括:产品市场调研、产品研发与定型、厂房设计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样品测试与检验、临床试验方案设计与实施、试验报告编写、工艺流程优化、注册申报资料编写、规模化委托生产等。CMO服务内容服务内容:生产许可证书转移增加,采购及供应链成本优化,生产效率提升,合规管理保障等。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出台一、继续鼓励创新,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是发展的动力。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2014年以来,国家药监局通过构建创新医疗器械优先审评审批绿色通道等措施,助力100余项创新医疗器械和临床急需医疗器械快速获准上市,企业创新积极性高涨,产业发展迅速。本次修订体现了在确保公众用械安全有效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精神。新《条例》规定,国家制定医疗器械产业规划和政策,将医疗器械创新纳入发展重点,支持创新医疗器械临床推广和使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并将制定完善具体的产业规划和引导政策进行落实;完善医疗器械创新体系,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在科技立项、融资、招标采购、医疗保险等方面予以支持;支持企业设立或者联合组建研制机构,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合作开展创新;对在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上述规定目的在于进一步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我国从医疗器械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跨越。公司获得超过100+客户的信任,客户类型覆盖大企业+创新型企业。静安区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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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可降解、可吸收的植入医疗器械产品,能否提供研究机构公开发表的同材质产品或原材料相关文献作为产品降解性能的研究资料?对于可降解、可吸收的植入医疗器械产品,若提供研究机构公开发表的相关文献作为产品降解性能的研究资料,则需要分析文献中产品或材料与申报产品之间的差异是否影响相关降解性能的评价结果。一般来说,降解性能研究包括降解产物和降解周期的研究。对于降解周期的研究,由于产品降解周期与产品组成材料的性能参数(如高分子材料的分子量、分子量分布、结晶度等)和加工工艺相关,如果文献不涉及申报产品,则参考价值有限,建议行政相对人对申报产品的降解周期开展试验研究。对于降解产物的代谢研究,若文献中的产品或原材料的降解产物与申报产品一致,则文献中降解产物代谢的研究资料具有可参考性,行政相对人可提交相关文献并分析不同植入部位(若涉及)对研究数据的影响。合肥医疗器械大批量生产
领伯医汇(杭州)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咨询、规划、销售、服务于一体的服务型企业。公司成立于2019-09-09,多年来在医疗器械注册,医疗器械CDMO,医疗器械三类咨询,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行业形成了成熟、可靠的研发、生产体系。主要经营医疗器械注册,医疗器械CDMO,医疗器械三类咨询,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等产品服务,现在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研发设计团队,对于产品研发和生产要求极为严格,完全按照行业标准研发和生产。领伯医汇(杭州)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将部分收入投入到医疗器械注册,医疗器械CDMO,医疗器械三类咨询,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产品开发工作中,也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人材培养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公司在长期的生产运营中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科技激励政策,以激励在技术研发、产品改进等。领伯医汇(杭州)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严格规范医疗器械注册,医疗器械CDMO,医疗器械三类咨询,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产品管理流程,确保公司产品质量的可控可靠。公司拥有销售/售后服务团队,分工明细,服务贴心,为广大用户提供满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