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申报资料中产品技术要求报告怎么撰写?》(二)5、生产过程:阐述产品生产加工过程,包括各种加工工艺(注明关键工艺)、各种加工助剂的使用情况,对残留单体或小分子残留物的控制情况等;6、性能要求:详述保证产品安全有效的性能要求、性能指标及检验方法的确定依据,提供涉及到的研究性资料、文献资料和/或标准文本;7、有效期确定依据:应详细说明产品有效期确定的依据,提供产品有效期的验证报告(包括:涉及产品性能稳定与无菌持续状态的保证期限)及内包装材料信息;若产品未设定有效期要求,应详细论证无有效期要求的理由及依据。对于使用前灭菌(消毒)的产品及可重复灭菌(消毒)的产品,需提供产品对推荐的灭菌(消毒)方法耐受性的支持性资料,及所推荐的灭菌(消毒)方法确定的依据;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生产者认为应在〈产品技术报告〉中提交的证明产品安全有效所必需的其它材料。领伯医汇配套专业生产质量管理团队,十年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经验 专业的设计开发转化能力。南通二类医疗器械创新申报服务
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产品在临床试验时应包含哪些临床部位?可参考《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临床部位通常包括胸部、腹部、骨与软组织、胃肠道造影、主动脉血管造影、脏器血管造影、冠状动脉造影。行政相对人应根据产品预期用途选择适用的部位进行临床试验。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用了新的设计结构,用于新的临床部位,是否需要进行动物实验?动物实验是否需要设对照组?动物实验主要为产品设计定型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为医疗器械能否进入临床研究阶段提供依据,实现对临床受试者的保护。若产品采用新的作用机理、工作原理、结构设计、应用方法(如手术操作)、改进某方面性能等,行政相对人应针对产品创新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并对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进行验证和/或确认,同时参照风险管理判定原则确认是否开展动物实验。例如: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用了新的结构设计、改进了性能,或采用了新的功能(如点阵扫描)、用于新的临床用途当台架性能试验研究不足以判定产品的基本安全性时,应当在临床试验之前开展动物实验。动物实验不要求必须设置对照组。浦东新区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哪家靠谱团队注册经验丰富,熟知NMPA 法规体系及申报流程。
是否可以通过变更注册的形式在试剂注册单元中增加校准品、质控品?对于原注册单元不包含校准品、质控品的体外诊断试剂,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许可事项变更的方式申请增加校准品和/或质控品。(1)申请增加的校准品和/或质控品确为原试剂批准上市时配套使用的校准品和质控品,在产品研究、评价和检验中与原批准产品匹配使用。(2)增加校准品和/或质控品后,原试剂的量值溯源和质量控制方式不改变。(3)原试剂注册时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应能覆盖拟增加的校准品与质控品。相关支持资料可包括但不限于:原试剂注册申请时,相关反应体系研究、性能评估验证以及注册检验过程中配套拟增加校准品与质控品进行检测的证据;原试剂注册申请时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覆盖拟增加校准品与质控品的证明;原注册资料中能够证明上述情况的资料等。
为什么医疗器械企业特别需要CRO服务呢?有如下原因:1.医疗器械的监管有着严格的要求,单纯临床试验和注册申报就需要从临床试验方案设计、多中心选择、病例入组、数据管理和分析、临床评价资料编写等等,需要多个角色的团队才能做好如上工作。2.大部分医疗器械企业规模较小,产品种类少、生命周期和盈利能力有限;注册申报可能只是一个阶段的工作;对于单一企业来讲,配备完整团队的成本高、且工作量可能不饱满。1.医疗器械产品如果能在更短的时间完成注册申报,关系着时间和成本,对械企来讲非常重要。因此与熟悉法规、服务性强的CRO服务机构合作,有更高的成功概率。我们坚信在客户的包容和团队的努力下,领伯医汇将会率先走出一条符合行业发发展和时代需求的新道路。
医疗器械产品分为哪几类?医疗器械产品分为3类。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何区分药品与含有药物成份的医疗器械?(1)药械组合产品系指由药品与医疗器械共同组成,并作为一个单一实体生产的产品。(2)对于产品中由药品起主要作用、医疗器械起辅助药品作用,按药品管理。如艾塞那肽注射液(预填充注射笔)、藻酸盐敷料(含利多卡因)等。(3)含药物成份的医疗器械:由医疗器械起主要作用、药品起辅助作用的产品,按医疗器械管理。如含药支架、带涂层的导管、含药避孕套、含药节育环等。CMO服务内容服务内容:生产许可证书转移增加,采购及供应链成本优化,生产效率提升,合规管理保障等。南通医疗器械科研转化
2021年4月领伯医汇与浙江省卫健委科教处达成战略合作。南通二类医疗器械创新申报服务
关于医疗器械的政策法规都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12日***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3.《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2月21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4.《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已于2017年1月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月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
6.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7.《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已经2015年12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南通二类医疗器械创新申报服务
领伯医汇(杭州)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大道502号茧space1幢10楼,是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于一体,商务服务的服务型企业。公司在行业内发展多年,持续为用户提供整套医疗器械注册,医疗器械CDMO,医疗器械三类咨询,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的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有医疗器械注册,医疗器械CDMO,医疗器械三类咨询,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等,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产品制造及售后服务人员均有多年行业经验。并与上下游企业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领伯医汇(杭州)医疗科技集中了一批经验丰富的技术及管理专业人才,能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并能根据用户需求,定制产品和配套整体解决方案。领伯医汇(杭州)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多年的深耕细作,企业已通过商务服务质量体系认证,确保公司各类产品以高技术、高性能、高精密度服务于广大客户。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 指导和业务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