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机
法律基本参数
  • 品牌
  • 河南捷越
  • 诉讼业务
  • 经济案件代理仲裁
  • 非诉讼业务
  • 咨询及文书服务,专项法律服务
  • 服务内容
  • 经济案件,非诉讼业务,诉讼业务
  • 所在地
  • 驻马店
  • 服务特色
  • 一对一咨询
法律企业商机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1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故一般情形下,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人就是合同的当事人。例外情形如职务行为,虽员工在合同上签字,但员工所在单位是当事人;再如代理行为,虽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字,但被代理人是当事人。诸如此类的例外情形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方可成立。实践中出现的第三人实际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情形并不属于前述例外情形,在合同的理论分类中,可归为“涉他合同”,具体包括“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两种类型。“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合同权利,由第三人取得利益的合同。“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虽是由第三人实际享有合同权利,但其享有权利的基础仍然来源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能改变合同当事人的身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 得非法干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不得侵害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河南工伤纠纷法律费用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为是否偏袒,您现在主要是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才会产生各种误会。2、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如果是被告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与法官无关。律师就经常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审判的期限,以取得对自己可有利的结果。4、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诉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起诉。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是由合同当事人因财产关系或者人身关系问题产生的纠纷,产生纠纷的时候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诉讼。泌阳在线法律咨询打官司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学问,其中的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表现得尤为突出。

出租方未按约定开发土地,又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将部分土地出租用于建造仓库,该《租赁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问:乙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后乙公司一直未进行开发投入,还就其中部分土地与甲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土地用于建仓库存放货物。现两公司因租金给付问题发生纠纷诉讼至法院,因乙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和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开发投入,故对《租赁合同》效力如何认定问题存在不同看法。该租赁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答:《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乙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用途进行开发和资金等的投入,否则其在就土地进行转让时将会受到限制,甚至在满2年未动工开发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形下,还是应当认定合同有效。至于对乙公司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行为如何处理,则应另当别论。

第一步:申请工伤认定一、向什么部门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实践中一般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二、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三、用人单位不申请怎么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四、超过申请期限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打官司请律师,无非三个目的:解惑省事提升胜诉率律师行业如果请的律师没有起到作用,只能说可能选错律师了。

合同纠纷调解的管辖部门是哪里1、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指根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双方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有关行政领导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是下达国家计划并监督其执行的上级领导机关,它们一般比较熟悉本系统各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业务等情况.更容易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或计划的要求下,具体运用说服教育的方法.说服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如果当事人属于同一业务主管部门,则解决纠纷是该业管主务部门的一项职责,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也容易达成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分属不同的企业主管部门,则可由双方的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出面进行调解。例如,按照全部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国家根据需要,有权向企业下达指令性计划。企业执行计划,有权要求在zf有关部门的组织下,与需方企业签订合同,或者根据国家规定,要求与zf指定的单位签订国家订货合同。对于这种因执行计划而发生的合同纠纷,由业务主管部门出面调解,说明计划的变更情况等,对方当事人能够比较容易接受,也比较容易达成调解协议。律师无法改变既有事实,但能够帮助你找到比较好的诉讼思路。遂平咨询法律公司

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法规,知识类别的法律网站,主体是法律咨询和专题。河南工伤纠纷法律费用

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有哪些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1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河南工伤纠纷法律费用

河南捷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为一体的****,公司位于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甲壳虫A座14楼13A27号,成立于2021-07-21。公司秉承着技术研发、客户优先的原则,为国内全网网推广,官网建设,短视频代运营,注册执照的产品发展添砖加瓦。公司主要经营全网网推广,官网建设,短视频代运营,注册执照等产品,产品质量可靠,均通过商务服务行业检测,严格按照行业标准执行。目前产品已经应用与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河南捷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团队不断紧跟全网网推广,官网建设,短视频代运营,注册执照行业发展趋势,研发与改进新的产品,从而保证公司在新技术研发方面不断提升,确保公司产品符合行业标准和要求。河南捷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重以人为本、团队合作的企业文化,通过保证全网网推广,官网建设,短视频代运营,注册执照产品质量合格,以诚信经营、用户至上、价格合理来服务客户。建立一切以客户需求为前提的工作目标,真诚欢迎新老客户前来洽谈业务。

与法律相关的文章
与法律相关的产品
与法律相关的问题
与法律相关的热门
与法律相关的标签
产品推荐
相关资讯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