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化燃烧法:催化燃烧设备使用特质蜂窝状活性炭能够对废气进行有效的吸附,经过催化燃烧设备处理的废气净化率达到了97%以上,且催化燃烧设备能够针对不同的工业废气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当中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因此广受各工业企业所青....直接燃烧法:主要是利用辅助燃料进行燃烧,将混合气体通过加热促使有害物质在高温下分解成为无害物质,但是该方法在处理某些属性的废气时会产生二次污染,因此可能会产生相关处理设备的投资费用。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排放速率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将此作为规定排放速率只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的依据?化州医药制造工厂废气处理哪里好
车间空气通过一级喷淋系统处理后排放可以吗?之前车间的空气是通过排气扇抽到车间外的大气中,刚好这次《金属表面处理涉水企业》整治任务里面要求酸碱废气需要二级喷淋系统处理才可以排放,于是公司计划新建二级喷淋系统来处理设备的排气,原来的一级喷淋系统用来处理车间空气,请问这样可以吗?有相关法律依据吗(标准)?一、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涉水企业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东环〔2020〕78号)附件3-2关于金属表面处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规范指引有关要求,酸碱废气要采用先进的密闭式设施及废气收集措施防止废气外泄,提高废气捕集率。酸碱废气要采用二级喷淋工艺。二、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镀工业》关于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电镀工业排污单位(表面处理参照电镀工业技术规范)应采取措施,减少“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排放要求。对酸碱废气应采取抑制措施,并通过抽风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该来访人反映原一级喷淋用于处理车间空气,有利于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三、根据《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粤环函〔2020〕108号)中第58类改造项目。化州医药制造工厂废气处理哪里好如果现行已经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还需要改造吗?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您好!项目是一个小型塑料制品厂,原材料为PVC树脂和环氧大豆油,生产过程的挤出和压延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的产生速率和浓度都很小,已经满足排放标准。请问在确保有机废气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有机废气能否采用单级处理设施来处理,如活性炭吸附?目前看到很多涉有机废气的企业处理设施均为二级及以上,请问是否有相关文件对这方面有要求?您好,欢迎您的咨询,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塑料制品行业VOCs排放标准执行我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该标准未对VOCs废气治理设施处理效率进行规定。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对废气进行收集和治理,满足废气VOCs排放限值即可,现未对企业使用多级处理设施作出要求。企业如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处理废气,需做好活性炭更换记录,包括活性炭购买和废活性炭转移处理等记录,主要目的在于确保企业活性炭吸附饱和后及时更换,并便于相关部门核查核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配合和支持,如有其它相关疑问,欢迎再次咨询。
请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表1中“锅炉或燃气轮机规模”是指排污单位合计“14MW或20t/h及以上”?还是单台“14MW或20t/h及以上”?或者排气筒等监测点位对应的锅炉,且合计“14MW或20t/h及以上”?您好!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前言注明该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负责制订和解释,因此建议登录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标准专栏网站拨打生态环境部环保标准咨询电话获取官方解释。二、供参考: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第),单台出力14MW或20t/h及以上的各种燃料的锅炉和燃气轮机组为主要污染源。锅炉或燃气轮机组规模一般以单台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安全可靠——热源不与废气直接接触,消除安全隐患!
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号:HJ1281—2023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标准规定了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及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平板玻璃制造的废气治理工程,可作为工程咨询、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管理的参考依据。玻璃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其他玻璃制造的废气治理工程可参考本标准执行。 有不需要加热的催化剂吗?茂南区塑料制品工厂废气处理服务费
企业锅炉废气不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该怎么改造?化州医药制造工厂废气处理哪里好
VOCs废气处理前采样口不符合规范可以由生态环境部门强制整改吗?依据的标准规范是什么?有没有明确说明的呢?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百零八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化州医药制造工厂废气处理哪里好
东莞市诚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是以提供环评、环保手续、应急预案,废气废水处理、固危废处置,环境监测/检测、市政环卫,环保设备材料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诚智环保是我国环保技术的研究和标准制定的重要参与者和贡献者。公司承担并建设完成环保多项重点项目,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多年来,已经为我国环保行业生产、经济等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