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起诉离婚相信绝大部分当事人都是不清楚的。既然要起诉,那么就应该按照民事诉公法的规定向法院提交合格的诉讼材料。如果您准备不当,便可能需要浪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进行补充或修改,甚至被去院拒绝立案。为顺利完成这个工作,本离婚律师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为大家梳理一下主要的起诉材料∶一、离婚起诉状。这是一份基本的诉讼材料。二、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您的身份证原件已过期,或者其记载事项与户口本不同,则应该向法院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被告的身份或户本的复印件。四、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有的当事人的结婚证可能经丢失或者双方在闹矛盾时已被毁损、被对方扣留。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及其委托的婚姻律师应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开婚姻状况兄证明。五、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六、管辖凭据。关于这项材料,有时可以是原、被告的户口本、身份证,但在某些情况下则是其它,需要由专业离婚律师来准备。七、与夫妻感情状况、离婚财产、子女抚养、离婚赔偿等事项相关的证据。对干这些证据,宁波离婚律师认为在起诉立案时未必全部提供。应该结合您的案情及诉公策略进行筛选后再决定先提供哪些?哪些留待正式开庭时再提交。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余姚在线离婚律师在线咨询

在线离婚法律咨询在当前互联网环境下越来越普遍,它为寻求法律援助的人提供了便利。然而,由于离婚案件通常涉及复杂的个人情感、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在线咨询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1.选择专业的平台和律师确保选择一个有良好声誉和专业资质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该平台上的律师应具备丰富的婚姻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2.确认律师资质在线咨询可能无法直接验证律师的身份和资质,因此,务必请求律师提供其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法律执业证明。镇海区离婚律师收费标准他们需要了解和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

什么是离婚的三性?宁波离婚律师为大家讲解:1、真实性。所谓真实性就是指该离婚证据是客观真实的,不是伪造或者根本不存在的。2、关联性。是指该离婚证据与本案待证事实之间具有逻辑关联。3、合法性。是指提供证据的主体、证据的形式和证据的获得程序方法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比如鉴定报告必专门机构作出。以上便是“证据三性”的基本说明。要想很好地完成质证程序,甚至说服法官采纳您的质证意见,除了要深三性外,还需要具备强大的综合分析能力及丰富的实践经验。
婚姻法律规定了离婚赔偿制度,但对该制度有诸多限制。1、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出,则在离婚后原则上不能再单独提出。2、只有无过错方可以提起离婚赔偿,如自己也有过错,则不能再追究对方的过错赔偿责任。3、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是被告,那么应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此时,可能存在另外一种可能,即作为无过错方的被告既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赔偿请求。而法院判决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对此,被告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案起诉索赔。4、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则也不会支持离婚赔偿的请求。5、承担赔偿责任的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过错方的配偶。6、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是被告,其在一审未提出离婚赔偿,在二审中才提出的,二审法院可以就此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无过错方另行起诉索赔。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决。7、如果协议离婚,且在离婚协议中未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权利,离婚后当事人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法院应该受理。8、法官决定离婚偿的数额应该结合过错严重程度、给无过错方所造成的损害大小以及过错方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并非只要一方有过错。离婚律师是做什么的?

法律是如何规定夫妻分居的?很多夫妻在正式离婚前都会选择分居,通过分居既能让自己恢复平静生活,也能够慎重考虑如何解决婚姻关系。由于其具有实际意义,所以我国婚姻法律将夫妻分居的情况纳入审查夫妻感情状况的参考因素之中。然而,并非所有的夫妻分居都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婚姻法律将分居分为两种,即因客观原因导致分居的和因为主观原因导致的分居。一、因为客观原因导致的分居。通俗地说就是夫妻原本不愿意分居,导致分居的原因是因为诸如工作、学习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此类分居情况不具有婚姻法律上的意义。二、因主观原因而导致的分居。此处的主观原因即是指夫妻感情不和。既然法律强调婚姻应该以感情为基础,那么夫妻感情不和的情况当然具有婚姻法律上的意义。为此,应该以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而导致的分居作为判断夫妻感情状况的参考依据。此外,法律要求分居的时间需要达到一定的期限。根据目前法律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所应达到的期限有两个,一个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慈溪找离婚律师咨询费用
作为专业的离婚律师,工作价值不单在于处理当事人的事情纠纷,更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余姚在线离婚律师在线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虽然如此,但是本离婚律师认为从技术角度讲,男方仍然有机会向法院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男方向法院起诉时,法官是无法当即核实作为被告的女方是否存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这些情况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法院会首先受理男方的起诉。此后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法官有责任向女方核实上述情况。一旦发现,便会依据法律规定做出驳回男方起诉的判决。余姚在线离婚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