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帐建制,办理帐务;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税务代理人进行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第二十七条税务代理人不能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委托其代理的除外。第五章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和终止第二十八条税务师承办代理业务,由其所在的税务代理机构统一受理,并与被代理人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代理协议书应当载明代理人、被代理人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以及其他应明确的内容,并由税务师及其所在的税务代理机构和被代理人签名盖章。第二十九条税务代理人应按委托协议书约定的代理内容和代理权限、期限进行税务代理。超出协议书约定范围的业务需代理时,必须先修订协议书。第三十条税务代理期限届满,委托协议书届时失效,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一)税务师已死亡;(二)税务代理人被注册其资格;(三)税务代理人未按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办理代理业务;(四)税务代理机构已破产、解体或被解散。税务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惠州24小时税务代理报告
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委托其代理的除外。第五章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和终止第二十八条税务师承办代理业务,由其所在的税务代理机构统一受理,并与被代理人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代理协议书应当载明代理人、被代理人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以及其他应明确的内容,并由税务师及其所在的税务代理机构和被代理人签名盖章。第二十九条税务代理人应按委托协议书约定的代理内容和代理权限、期限进行税务代理。超出协议书约定范围的业务需代理时,必须先修订协议书。第三十条税务代理期限届满,委托协议书届时失效,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一)税务师已死亡;(二)税务代理人被注册其资格;(三)税务代理人未按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办理代理业务;(四)税务代理机构已破产、解体或被解散。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代理人在委托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一)被代理人死亡或解体;(二)被代理人授意税务代理人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三)被代理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茂名一般税务代理报告税务代理制度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
税务代理人(TaxAgents)目录1税务代理人定义2税务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代理责任3税务代理人制度的规定[编辑]税务代理人定义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丰富的纳税事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以及法律基础知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编辑]税务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代理责任在中介机构的税务代理活动中,注册税务师应当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自愿选择为前提,遵守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公正执行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税务代理人的权利。(1)注册税务师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业务代理范围,代理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的税务事宜。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进行代理、单项代理或常年代理临时代理。(2)注册税务师从事代理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注册税务师有权根据中介机构代理业务需要,查询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料。(4)注册税务师可向当地税务机关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终止的具体事项由以方协商解决。第七章税务代理业务档案的管理第三十九条税务师事务所承办代理为务必须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第四十条税务代理档案是如实记载代理业务始末、保存计税资料、涉税文书的案卷。代理业务完成后,应及时将有关代理资料按要求整理归类、装订、立卷,保存归档。第四十一条税务代理业务档案包括:(一)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协议;(二)税务代理工作底稿、重要文字记录、各种财务报表、计算表、汇总表、核对表;(三)本所人员从事代理业务所出具的各类审核意见书、鉴证报告、说明书、报表等;(四)与委托人或税务机关商谈委托业务时形成的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等书面资料;(五)委托人的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法律性资料;(六)其他有关代理业务资料;第四十二条税务业务档案需妥善保存,专人负责。税务代理业务档案保存应不少于五年。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规程是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基本程序,各地可以根据本规程第三条的规定另行制定有关具体代理项目的操作程序。第四十四条本规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四十五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示范文本。制作涉税文书和进行税务检查。
税务代理是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涉税事宜。可以办理税务代理业务的是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它是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批成立,具有涉税服务与涉税鉴证双重职能的社会中介机构。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是经国家统一考试确认的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了解经济法律法规,掌握财务会计知识,熟悉税收政策的特长,帮助纳税人提高办税质量,降低税收成本。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1.代办税务登记、变更、注销手续;2.代办除增值税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为小企业税发票(经过审批的事务所);3.代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或代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报告;4.代办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5.制作涉税文书;6.代纳税人进行纳税审核;7.建账建制,办理账务;8.代理申请行政复议;9.开展税务咨询和受受聘担任税务顾问;1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税务代理是代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代理的一般属性,属于民事代理中委托代理的一种。汕头24小时税务代理人工服务
按本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方可从事税务代理活动。惠州24小时税务代理报告
税务代理人(TaxAgents)是指具有丰富的纳税事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以及法律基础知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纳税人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向税务机关报验登记。营业地税务机关将纳税人提交的“证明单”的第二联和第三联与其经营情况核对,查实无误后,留存“证明单”,予以登记。纳税人便可持原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进行经营,对应在经营地纳税的应就地缴税。纳税人经营活动结束后,要向营业地税务机关结清发票或税款,然后由税务机关在“证明单”第二联上加盖公章,交给纳税人,由纳税人连同完税证明等一并交原填发税务机关。扩展资料:税务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代理责任在中介机构的税务代理活动中,注册税务师应当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自愿选择为前提,遵守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公正执行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税务代理人的权利。注册税务师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业务代理范围,代理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的税务事宜。惠州24小时税务代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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