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条款是船舶保险合同中的一个基本条款。我国参照国际海上保险惯例,亦在船舶保险条款中规定了[2]条款。其主要目的是要求被保险船舶不能从事海上拖带或救助服务;不得与他船(非港口或沿海使用的小船)在海上直接装卸货物,包括驶近、停靠和离开;禁止被保险船舶从事为拆船或为拆船出售目的的航行。在此限制范围内,除非被保险人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并接受修改后的承保条件及加付所需的保险费,或者对于为了拆船或为拆船而出售的航行另行投保航次保险时,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人的责任,保险人不负责任。货代能处理特殊货物运输,如危险品、超大件等。青岛海运特马
装货单即承运人办理的装船单证。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受托运人提出托运申请后,发给托运人或货运代理人的单证,承运人的代理人依据托运单填制装货清单和载货清单,根据承运人的要求,依据装货清单编制货物积载图,船舶抵港后,送大副审核签字后,船方留存一份,提供给代理人若干份,转寄承运人的卸货港代理人;编制分舱单;代理人根据装船实际情况,修编载货清单,经大副签字后,向海关办理船舶离境手续;依据载货清单填制运费清单,寄往承运人的卸货港代理人和船公司。大连到吉布提海运哪家好国际海运货代应具备良好的风险管理能力,降低货主损失。
海运的班轮运输,又称“提单运输”。是指托运人将一定数量的货物交由作为承运人的轮船公司,轮船公司按固定航线,沿线停靠固定的港口,按固定船期,固定运费所进行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多用于运输量少、货价高、交接港分散的货物,是海.上货物运输中使用较为普遍的一种方式。轮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受交付托运的货物后签发提单,提单是班轮运输合同的形式和证据。具有“四固定”的特点,即是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费率。这是班轮运输的较基本特征。班轮运输长期在固定航线上航行,有固定设备和人员,能够提供专门的、较好的服务。
海洋运输时货主的货,一开始当然不是放在堆场,那么就涉及到一个运输问题。货主可以自己备着个集装箱,自己把集装箱运到堆场去,也可以让货代委托车队给运过去。车队按箱公里为单位收钱,货主把钱给货代,货代把钱给车队。注意:货代此时有可能赚差价,比如车队和货代有协议价。货到了堆场以后,一关三检要进行检查,收报关费、商检费等费用;堆场要收装箱费,码头要收港口费。统称船前费,货主把钱给货代,货代去交钱。货代此时应该已经订到了舱位,货主要把海运费交给货代,货代交给船代。此为运费预付,还有一种运费到付,即由收货人付运费。无论哪种付法,货代都要得到他的佣金。按照行业惯例:船公司把百分之五的海运费拿出来,作为佣金交给船代,其中百分之零点七五作为船代佣金,百分之四点二五作为货代佣金。这百分之四点二五的佣金就由船代和货代,按照他们之间的协议分了。不同货代在航线覆盖和服务特色上有差异,需根据需求选择。
大件货物的海上运输,也可称之谓:大件海运、大件船运,是对在体积和重量上较大超过一般标准货物海运的概括称谓。从体积来说:包括超高、超宽、超长的三超大件,以及体积不规整的普通大体积物品。从重量来说:主要是指超重货物海运。大件海运主要体现在大型机械设备,工程设备,钻井平台,游艇,桥梁模块,火车头,集装箱桥吊等。大件海运是从业人员对货物体积和重量的一种感性认知,大件海运的是一种相对概念,对于海运从业人员来说,一般来是以相对物流的重量和体积来衡量的。大件海运没有确切指定大件物流的主体为多重,多大体积,属于一种行业习惯称谓。了解国际海运货代的售后服务,有助于货主解决运输后的问题。多米尼加货代
货主在选择国际海运货代时,要考察其资质和信誉度。青岛海运特马
滚装船运输把装有集装箱及其他“件杂货”的半挂车或装有货物的带轮的托盘作为货运单元,由牵引车或叉车直接通过舷侧、船首或船尾的开口处跳板进出货船装卸的船舶称为滚装船。在船的尾部、舷侧或首部,有跳板放到码头上,汽车或拖车通过跳板开上开下,实现货物的装卸,故滚装船又称开上开下船或滚上滚下船,滚装船是在汽车轮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滚装船能穿梭般地进出那些装卸设备落后的港口,依靠本身的运载设备,在码头简陋的设备配合进行滚装装卸。目前,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拥有滚装船。滚装运输的优点是节省货物在船、港之间中转和装卸的环节,可以减少码头设备的投资,避免港口压船,并便于开展从发货点到目的地的“门到门”的运输,也便于从大港口向中小型港口的集散运输,使整个运输过程合理化。同时,它可以在没有现代化装卸设备或设备不完善的港口或江河岸边进行装卸,因而能完成集装箱船和杂货船所不能完成的任务。青岛海运特马